陕西省足球暴力研究

admin 阅读:114 2024-02-07 08:29:14 评论:0

  1  足球暴力的概念

      结合文献资料和我国赛场秩序的实际情况,辨析了足球暴力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表现形式。足球暴力是指由于足球比赛而引发的侵害他人人身、财产以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强暴行为。其主体有:政府、观众、球员。由于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决定,我国政府不可能成为足球暴力的主体。观众成为足球暴力的主体的主观原因是由于自身的修养较差和法制观念淡薄,其客观原因则较为复杂。一般认为主要有:对方球迷的挑逗行为、场上球员的表现、裁判的判罚以及比赛现场的周围环境等。足球暴力伤害的客体主要有: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伤害主要发生在:球迷之间、球迷对场上球员、球迷对裁判、球迷对保安人员以及普通群众等。表现形式:第一,向赛场内乱扔硬物;第二,破坏公共设施;第三,主、客队球迷相互斗殴;第四,比赛结束后围攻球员或裁判员;第五,非法聚集堵塞交通,并与警察发生冲突等。

  2  调查结果

  2.1  公共场所调查结果

  2.1.1  普通人群对赛场秩序的态度行为

      第一,从不同年龄段对赛场秩序的态度看,由于其年龄和自身素质的不同,对比赛秩序的态度亦不同。其中喜欢狂乱气氛者主要集中在15岁~20岁和21岁~30岁人群,分别占22.13%和24.20%,31岁~45岁群体喜欢这种气氛的只占10.98%,这也基本符合各群体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第二,从不同职业阶层对赛场秩序的态度看,各类学生族最喜欢疯狂、混乱的赛场秩序,为21.6%;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和事业单位者,分别为18.8%、 15.69%和12.20%;政府官员比例最小,为3.37%。第三,从收入看,在喜欢疯狂而混乱的赛场秩序中,收入在500元~1 000元和500元以下者最高,为22.32%和17.78%;收入在1 000元到2 000元者比例为10.78%;收入2 000元到3 000元的较高收入者比例为13.97%。第四,被调查者主动参加滋事事件者共占8.54%,跟随者共占21.1%,围观者共占38.61%,远离者占 31.75%。通过对那些具有主动参与和跟随行为认识者的进一步调查,其中有89%以上的人认为法不责众是球迷共同心理。

  2.1.2  普通人群对引发过激行为诱因的态度

      结果表明,“假球”“黑哨”及裁判问题排在首位,高达79.7%;排在2、3位的诱因是主队失利或意外获胜以及将球场与社会相联系,借机发泄,分别是 40.6%和34.4%;排在第4的是借机发泄,达到放松精神,缓解压力,占26.2%;排在5、6、7、8位的是场上队员的矛盾激化、赛后集中离场、管理方法生硬以及媒体导向的影响,分别占22.6%、17.2%、16.7%和11.1%;排在第9位是夜晚因素,占9%;排在第10位的诱因是受到滋事者的煽动,占7.6%;列第11、第12位的诱因是被对方球迷激怒和双方球队的历史积怨,分别为6.8%和5.06%。

      公共场所不同人群对足球比赛秩序的认识虽然能够显示出陕西观众的基本行为特征和心理倾向,但由于他们远离比赛现场,其思维势必比现场球迷理智和冷静。    

  2.2  比赛现场调查结果

  2.2.1  赛场球迷的基本构成类型

      球迷是一种感情激烈而短暂、组织自由而松散的群体。球迷可分为:(1)求知型;(2)审美型;(3)娱乐型;(4)求同型;(5)发泄狂热型;(6)不法分子。

  2.2.2  赛场球迷行为认识调查

      第一,从年龄看,20岁~30岁和31岁~45岁的球迷参与扰乱球场秩序的比率较高,两个年龄段每次都参与的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5%和2.6%,偶尔参与的分别占25%和18%,从未参与的分别占70%和79.4%,表明20岁~45岁的人群对社会认识、责任感、自我行为控制以及心理状况均不尽相同。 20岁以下的多为大、中学生,在球迷构成中仅占16%,该群体由于长期受到学校、家长限制,平时个性受到压抑,加上缺乏基本的社会经验和判断力,屡屡充当现场闹事的带头者。46岁以上人群每次参与和偶尔参与闹事的人数明显下降。各年龄段球迷从未参与过扰乱赛场秩序的占总人数的70%~84.2%,表明球迷的主流还是非常理智的。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第二,现场球迷收入状况不同,其对赛场秩序的认知也有差异。高收入者大多希望秩序狂热而有序,不愿发生球迷滋事事件;中、下层收入者大多对滋事事件持积极态度,他们受环境的感染,很可能转变成为参与者,在这一群体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会把对社会现象的一些不满发泄到足球赛场来,是赛场治安的主要监控对象。

      第三,政府官员、事业单位的职工,大多都能较为客观地对待赛场上出现的异常情况,对球迷滋事事件持冷静态度;企业职工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对场上的异常情况表现强烈,但大部分希望赛场秩序狂热而有序,只有少数球迷对滋事事件持积极的态度;另有部分人对“看热闹”有强烈的欲望,喜欢围观滋事事件;学生群体由于年轻气盛,处事急躁,他们喜欢狂热的气氛,对场上情况稍有不满就异常冲动,往往是暴力事件的发起者和积极参与者。

      第四,曾经参与过或有过扰乱赛场秩序行为的球迷有86.4%都对自身的不理智或不文明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后悔感,有14.6%的人对自己过激行为表示无所谓或不后悔。足球赛场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人员复杂,有一半左右的人认为现场的确有球迷主动借机寻事,层次与素质各异的球迷混杂,在情绪感染下,很容易放松对个别肇事者的警觉。有41.8%~58.5%的人认为球迷属于跟随者,仅有0.9%~1.5%的人认为扰乱赛场秩序属于预谋行为,有 11%的球迷认为采取过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起码可以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足球比赛吸引着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的社会各类人群,他们均表示平时工作、生活压力大,精神处于紧张状态,需要找一个发泄场所。由于自身素质的差异,其行为表现则大相径庭,有些人属肇事者,有些人属跟随参与者,有些人属围观者,有些人则主动离去。

  2.2.3  影响现场球迷行为的诱因

      研究表明,影响赛场秩序的诱因依次为:第一,裁判和“假球、黑哨”问题,列各诱因之首;第二,球迷因主队失利或意外获胜;第三,把赛场内外方方面面的问题与社会问题相联系是影响陕西球迷行为的又一重要因素;第四,借助现场特殊环境、气氛、事件进行发泄,达到放松精神、缓解压力;第五,双方运动员发生争执或矛盾激化所致,尤其是主队球员遭到攻击时;第六,赛后观众的集中离场,且较难控制;第七,媒体导向对球迷行为有影响(以青少年为主);第八,本无任何动机,纯属被他人煽动;第九,由于夜晚因素——比赛时间问题,这符合一般的犯罪心理;第十,被对方球迷过激行为激怒而引发的主队球迷行为失控,虽然比例不大,但主客场制是球市火爆的主要原因,它使球迷自然形成了两大对立群体,从一开始就使比赛现场秩序存在了不稳定的隐患;第十一,现场管理部门的措施生硬或不当而造成的球迷借机滋事。     

  2.3  公共场所人群与比赛现场球迷行为认知的比较

      任何一次球迷滋事都包含着多种诱因,有时是以某一种因素为导火线,其他因素为催化剂;有时则是几个因素的综合作用;有时可能是一种因素的辐射作用引起其他诱因起作用;有些因素是足球运动范畴内的,有些因素则是社会问题。公共场所群众和现场观众行为认识虽不尽相同,但他们对裁判问题、假球、主队失利或意外获胜、将球场与社会相联系借机发泄、场上队员的矛盾激化、赛后集中离场、被滋事者煽动、被对方球迷激怒、比赛时间不当等方面的诱因认识基本一致。

  3  陕西赛场秩序混乱的根源分析

      足球赛场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治理足球赛场秩序不仅要净化、规范足球运动本身,建立文明高雅的比赛环境,更重要的是必须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相联系,与当地的社会矛盾、历史环境、经济状况相联系,进行综合治理。    

  3.1  社会结构分析

      社会结构是指社会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及其内在的组合方式。从形态上说,它是社会各个方面的组织方式和联系网络;从本质上说,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有两个重要的因素:(1)明确的文化目标,即为社会所有人规定的合法的奋斗目标;(2)达到这些目标的社会允许的方法。这两个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潜在的社会反常状态。凡是一个文化目标和个体达到这个目标的常规手段之间发生脱节的地方,社会结构瓦解,无规范状态就普遍存在,发生社会反常行为的可能性就最大。球迷的暴力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反常行为。用默顿的社会反常理论,深入到社会结构的各层面,揭示球迷暴力行为产生的社会原因,构建球迷暴力的化解阻断模式,从而消除或减弱引起球迷暴力倾向的社会因素。球迷暴力倾向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社会分化中社会结构方面无以化解的紧张及其在个体生活中的投射。无以化解的紧张是球迷暴力倾向的直接的、决定性的作用力。陕西省的社会结构呈现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元化标准并存的格局,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显。但是,目前的社会分层,无法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并居核心地位的维度。权力、收入、声望等不同维度的社会分层结果,相对落差较大,从而构成了影响社会反常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一直执行的区域非均衡性发展政策,随着国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一大批职工下岗待业,并带来突出的社会问题:一是带来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的下降以及生活贫困的危险,二是使在岗人员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的上升以及生活收入增加成为可能,三是对下岗者和上岗者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容易引发各群体在社会中的紧张,这些都为社会反常行为——球迷暴力行为留下了隐患。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所引发和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已经在足球比赛的场内外表现出来。足球运动有其自身特点:运动员大多是从小在街头巷尾和烈日风雨中进行活动,环境较为恶劣,多为普通人家子弟,与社会中、下层人的生活环境较为接近。而绝大多数观众属于社会中、下层人群,当社会中、下阶层发现那些富有者(包括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存在众多污点时,使人们对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产生更大的不满。“某些类型的明显的地位不一致往往是紧张的一个来源……”。    

  3.2  社会化过程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特定的社会与文化环境中,个体形成适应于该社会与文化的人格,掌握该社会所公认的行为方式的过程。暴力行为倾向就是人体对外界刺激的行为反应模式之一,也就是说,球迷的暴力行为倾向是其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发展的。

  3.2.1  陕西历史、经济变化的影响

      陕西是中国古代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积淀了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陕西历史上的秦始皇、武则天、李渊、刘邦、李自成等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都放射出了耀眼的光芒,深深地影响着陕西人的后辈,使陕西人内心有着一种傲气与霸气、荣耀与自豪,并逐渐形成了倔强自傲的性格,必然会产生特有的世界观。如果引导不正确就会成为粗鲁与野蛮,将优势变为劣势,甚至影响到陕西的发展。当今我们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必然产生许多的社会问题,陕西人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必然会与其历史辉煌形成极大的反差,从而与其他地域的人们在认识、行动行为的反应上形成巨大差异。

      陕西曾有“关中六渠、八百里秦川”的美誉,养成了陕西人靠天吃饭,四平八稳过日子的习惯,使其后代更倾向于过一种清闲的日子。但现代经济的落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资料显示:2001年陕西人均GDP在大陆31个省、市中排名倒数第5。这样使他们产生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和极大的困惑与强烈的不满,在固有性格的作用下,足球赛场这种令人兴奋、激动、痴狂的地方,人们内心的原始发泄就有可能启动。

  3.2.2  社会现实问题的影响

      足球本身就是社会的一角和缩影,各种现实社会问题必然会影响到身处比赛现场的各类球迷群体的行为表现。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阶段,社会问题主要包括下岗、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子女上学、子女就业等等。这些都是激发或引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有球迷表示自己虽未直接体验一些社会问题,但在自身的环境中常常目睹许多社会不公问题。我们认为,陕西球迷之所以对这些社会问题反映强烈,首先他们对于我国正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认识不足;其次,有些社会矛盾过于激化,超出了人们的认识能力和适应能力;第三,陕西从昔日历史上的经济繁荣到现代的经济落后而形成的强烈反差,使他们无法理解和面对现实。足球观众更多的属于中、下阶层,他们是社会转型期诸多问题的体会者和目睹者,面对日益激烈的各种社会竞争,既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又是社会稳定的关键群体。他们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下,其思想认识和行为具有较高的不稳定性和不可测性。

  3.2.3  家庭教育问题的影响

      家庭对个体行为模式有很大影响。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教和家风对个体的心理及行为模式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研究表明:父母的个性和行为模式通过模仿和学习、家庭成员关系、教育方法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个体的行为模式。陕西地处内陆腹地,比较封闭,传统男尊女卑的观念还广泛存在,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有调查显示,陕西地区家庭暴力存在率为45%,明显高于全国水平。父母的教育方式与教养态度也对子女暴力行为倾向的形成有很大作用。目前陕西地区家长在教育儿童时采取打或骂的方式,分别有60.9%和84%,有14.1%的家长打得很重,并留下伤痕。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无暇管教、过分溺爱以及缺损家庭都易引起个体产生暴力行为倾向。如此普遍的家庭暴力,会给子女带来不良的行为反应模式。同时,父母在教育子女和与子女相处过程中,是根据社会规范与价值标准、风俗和传统行为模式等作为判断标准,是把自身早已内化了的包括球迷文化在内的社会文化灌输给子女,从而影响到子女的行为模式。可见,青少年的身心、行为受到长期的压抑,像足球场这样的场合极易激发或引发其过激行为。

  3.2.4  学校教育问题的影响

      陕西足球赛场暴力事件中,20岁以下的青少年属于高危人群,而这部分人大都正在接受着各类学校教育,其行为道德水准应该较高,然而他们却屡次成为参与扰乱赛场秩序者,表明我们学校教育的德育工作还抓得不够紧,甚至还有漏洞、盲点和死角。从青少年社会犯罪情况也反映出放松学校德育教育对暴力行为倾向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之所以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与追求升学率有关,这已成为陕西甚至全国教育界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重智育,轻德育,人为地放松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暴力行为采取不重视的处理方式,甚至容纳的态度,致使学生的暴力行为倾向更快地发展。另外,在日常师生交往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冲突,教师如何处理这些冲突也会影响到学生的暴力行为倾向。调查显示,陕西地区有35.3%的教师认为体罚学生是必要的,有15.4%的学生曾被教师打,有38.6%的低年级学生曾被高年级学生欺负。这些现状都会导致学生具有较高的暴力行为倾向。

  3.2.5  同辈的影响

      同辈群体对暴力行为倾向的形成有显著影响。同辈群体,尤其是球迷,他们具有共同的爱好,存在着天然的亲和力,从而在其他方面也容易达成共识,在自然状态下受到他人的影响。观看比赛或谈论比赛时,不知不觉就会接受他人的行为反应模式,产生暴力行为倾向。现场调查发现,同龄人之间的影响较大,他们的行为容易产生互动,而对不同年龄人群的行为则反应较为平淡。这主要是由于同龄人的社会阅历和生理、心理特点决定的。

  3.2.6  社会传媒的影响

      社会传媒对球迷攻击行为也有很大影响,使球迷产生错误的预期,甚至认为暴力行为是对足球狂热的一种体现。现代传媒对球场暴力现象的报道过于细腻,当球迷接触到这些传媒暴力时,便会或多或少地滋生暴力意识和暴力行为倾向。一些新闻媒体片面地宣传陕西赛场的一些现场情况,将赛场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作为陕西金牌球市的“特点”大肆宣传,特别是对球迷滋事事件过程宣传过多,而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报道较少,使得一些人错误地以为闹了也没事。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认为,犯罪是为了获取某些好处,如果犯罪的观念与弊大于利的观念联系在一起,人就不会犯罪。要产生这样的效果,必须加大对滋事球迷处罚结果的宣传,使人们确信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对预防赛场暴力事件的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7  公共文明道德行为习惯的影响

      调查发现,西安市民的公共道德行为存在严重不足,与其悠久的文化历史极不相称。主要表现在随手乱扔东西、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法规等方面。这些陋习虽然不是西安市民所特有的,但与兄弟省会城市相比较则更为突出。一项调查表明:据不完全统计,西安市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在62个执法站就发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行为近1400人;公共场所的草坪遭践踏为全国之最。一位外国人报告中指出:西安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与其古代文明极不相称。这些陋习使其公共场所的随意性习惯或逐步养成或进一步加强,于是这种不文明的随意行为习惯便很容易在观看足球比赛的过程中随意地表现出来。    

  3.3  法学分析

      法学理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具有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法律规范功能有:指引功能、评价功能、教育功能、预测功能和强制功能。社会功能表现在:(1)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功能;(2)组织经济、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功能;(3)保障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4)调整社会公共事务的功能;(5)在对外交往中的功能。法对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有人对监狱罪犯进行调查:毫无法制观念的占总人数的93.75%,剩下的人对法律也仅仅是略知一二。通过对足球比赛现场人群的调查发现,球迷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3.4  裁判因素的影响

      足球的最大魅力就在于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然而,中国的甲级联赛有好多场次未开战已分胜负,一些球员打“假球”、裁判吹“黑哨”等。这些事件使得广大球迷对裁判、球员产生了强烈的不满。特别是裁判吹“黑哨”问题,搞得中国足坛乌烟瘴气,致使整个裁判队伍失去了球迷的信任。资料显示,裁判问题是导致足球赛场暴力行为的最直接和最主要原因。陕西球迷也毫不例外地受到影响。

  4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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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分析,提出如下建议:加大法制宣传,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净化社会环境。加强职业道德,提高比赛质量。完善联赛体制,严明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出击,提倡文明发泄。加强球迷培训,提高足球素质。采取有效措施,改革退场方式。重新选择赛址,加强交通管制。丰富部队生活,扩大球迷队伍。监控危险群体,打击不法分子。媒体报道得当,正面引导球迷。加强球迷组织,发挥协会作用。根除日常陋习,加强综合治理。加快经济建设,改变落后面貌。发挥教育优势,重现古城文明。弘扬古代文明,促进城市建设。    

  4.2  结论

      陕西足球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赛场秩序也有其突出的特殊性,公共场所人群与比赛现场球迷对足球暴力的态度及其行为认识基本一致。关键诱因是裁判问题、假球、主队失利或意外获胜、将球场与社会相联系借机发泄、场上队员的矛盾激化、赛后集中离场等。也不能忽视媒体、双方球队恩怨、管理方法、竞赛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根源主要与地区经济、历史、文化、社会分层、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以及法制化进程等有着紧密关系。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任何一次球迷滋事都包含着多种诱因,管理层应当准确地把握各种社会深层根源,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相联系,与当地的人文环境、经济状况、社会矛盾相联系,从陕西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历史文化观念入手,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管齐下,经过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陕西的足球赛场秩序,使方兴未艾的足球运动在我国健康、长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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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足球暴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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